伟测科技: 关于不提前赎回“伟测转债”的公告

2025月11月11日 67743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伟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伟
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提前赎回“伟测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伟测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伟测转债”,且在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6 年 2 月 11 日),如再次触及“伟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
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2 月 12 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伟
测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
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8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7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 117,500.0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5 年
项不另计息)。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97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测
转债”,债券代码“118055”。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4 月 15 日)起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 年 4 月 8 日)
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伟测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82.15 元/股。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以 28.93 元/股的价格
向 63 名 激 励 对 象 归 属 共 325,018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13,834,777 股 变 更 为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伟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2.15 元/股调整为
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伟测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0 元
(含税),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由 114,159,795 股变更为
   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伟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2.00 元/股调整为 62.8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伟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以 22.66 元/股的价格向 201 名激励
对象归属共 535,796 股,公司总股本由 148,407,733 股变更为 148,943,529 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伟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2.82 元/股调整为
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伟测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以 21.99 元/股的价格向
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伟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2.68 元/股调整为
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
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按照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期间,有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伟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81.48 元/股),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期间,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伟
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81.45 元/股),即自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伟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
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伟测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提前赎回“伟测转债”的议案》,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
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情况综合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决定不行使“伟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下一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期间从 2026 年 2 月 12
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伟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
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期间的监事交易“伟测转债”的情况如下:
                             期间合计
                       期初持有             期间卖出 期末持有
债券持有人名称    债券持有人身份           买入数量
                       数量(张)            数量(张) 数量(张)
                             (张)
上海蕊测半导体   控股股东、持有 5%
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
  骈文胜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2,200   0      2,200          0
   路峰     董事、副总经理           1,760   0      1,760          0
          董事、副总经理、董
  王沛                        1,320   0      1,320          0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刘琨      副总经理              1,100   0      1,100          0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伟测科技本次不行使“伟测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伟测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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